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專任
發布日期:2020-06-11 07:25:46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崗招聘、分類管理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在核準的崗位總量內,按照專業技術崗的具體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擇優聘用、分類管理,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二)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公正公開、擇優錄用,做到公開招聘信息,公開招聘過程,公開招聘結果。
(三)堅持科學設置、規范操作。嚴格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學校科學設置招聘條件,認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試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專業化和公信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一線教學、科研工作。
(四)年齡要求為:碩士及以下學歷和具有中級職稱人員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碩士(中級職稱)、博士學歷和具有副高職稱的緊缺急需學科人員,年齡可放寬5歲,崗位表中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應屆畢業生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六)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
1.崗位表中編號A01-A11的崗位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0年6月14日9:00-2020年12月30日9: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6月15日日9:00-2020年12月31日16:00;
(3)自公告發布15個工作日后,學校根據崗位報名情況,確定當期招聘人數,啟動考核程序(考核啟動后暫停接受報名),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截止2020年12月30日。招聘工作結束后,學校人事處將及時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公布招聘結果。
2.崗位表中編號B01-B11的崗位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0年6月14日9:00-2020年6月29日9: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6月15日9:00-2020年6月30日16:00;
(3)報名結束后,啟動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結束后,學校人事處將及時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公布招聘結果。
(二)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三)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崗位編號為A01-A11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如有滿足條件人員應聘,即根據需要組織考核,考核時間及地點以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通知為準。崗位編號為B01-B11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0年7月3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填寫學習情況(學習時間、畢業院校、專業、取得的學歷學位)、工作情況(工作時間、工作單位、從事工作或研究方向)、主要的論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稱、年、期、起止頁碼,并標明是第一作者、獨立作者或通訊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課題(注明主持、參與、排名以及科研經費等信息),未填寫論文及課題情況的視作無相關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資格復審
復審工作在考核前進行,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試,通過者才可以參加各項考核。資格復審工作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負責,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對國(境)內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有疑問的,需到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認證。
復審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
2.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的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及學信網認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駐外大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職稱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聘用合同書、解聘協議書、社保證明及獲獎證書等;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論文論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以及能體現個人科研水平的學術論文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未能按期提供者,視作無相關科研成果。凡有弄虛作假者(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不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①筆試;②試講;③面試;④直接考核。
其中:
崗位編號A01-A11的崗位考核方式為:④直接考核
崗位編號B01-B11的崗位考核方式為:②試講+③面試,若某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超過20人,將增加筆試環節,即①筆試+②試講+③面試,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程序
在開考前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學校以電話、短信、郵件或人事處網站公布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參加考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按棄考處理。
1.崗位編號A01-A11的崗位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直接考核”。即通過專家組當面交流、溝通、試講,了解其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科研能力和綜合素質等。直接考核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相同崗位按照直接考核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擬聘人選。報考崗位最終成績結果為:優秀(直接考核成績85-100分)、良好(直接考核成績70-84分)或不合格(直接考核成績70分以下),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崗位編號B01-B11的崗位
(1)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各崗位的專業特征,采用試講+面試的考核方式。若某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超過20人,則采用筆試+試講+面試的考核方式。
(2)試講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做出評價,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試講按照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制定的試講辦法執行。
試講辦法及測試時間將通過短信、電話、郵件或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告等方式告之應聘人員。試講成績由主評委當場通知應聘人員。試講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在試講合格者中,根據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按1:3的比例范圍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線以上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思想品德、知識結構、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及儀態舉止等。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4)筆試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天內在本校人事處網站公布。如組織筆試考核,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按照1:5比例范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線以上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5)考試成績計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最終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有崗位采用“筆試+試講+面試”的方式,最終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以面試分數高者排在前面。最終成績在筆試結束3天內在本校人事處網站公布。本次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計劃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替補人員參加體檢。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組織考核,并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和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三)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我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聘用審批后,在我校規定期限內不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我校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需在本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7-83858081、0517-83858088
聯系人:徐老師、姜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17-83858866
聯系人:笪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 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1.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 025-83230723,83236078。
附件:崗位表.xlsx
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8日